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有关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与准入审核工作要求,结合《西南大学科技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细则》(西校〔2026〕50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学校科技项目、实验项目(本科教学实验项目、学生创新项目、研究生与本科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等,以下简称“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过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组建项目风险评估专家组。各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管理实际组建本单位项目风险评估专家组并建立健全专家组工作机制。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不少于3人,参与本单位各级各类项目风险评估和准入审核工作并详实填写评估结论及意见,重点参与科技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准入审核工作。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各单位专家组名单并在业务管理过程中检查各单位项目风险评估与准入审核情况。
2.加强实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各单位须分级分类动态建立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台账,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定期检查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实验工艺、危险源等发生变化的项目重新开展风险评估和准入审核工作。
二、工作报送
各单位在5月22日前将成立项目风险评估专家组的红头文件上传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平台”(基础信息-信息动态-学院制度)。
三、工作咨询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刘海鹏,6825134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张绿霞,68252730。
附件:《西南大学科技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细则》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