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于2015年12月7日成立,是学校行政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实验室技术安全、实验农场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挂靠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下设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科、农场建设与管理科、综合科等6个科室,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5人,分析测试中心10人,实验动物中心6人。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与实施学校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技术安全、实验农场、分析测试、实验动物等教学科研条件保障工作的规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条件建设和统筹管理;负责学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立项申报、跟踪管理和验收评估工作。
3.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同人力资源部开展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职务评审、岗位聘用、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4.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等物资的购置预算、申购审核、合同审签、验收、调拨、报废鉴定及实物处置等工作;督促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进口设备外贸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5.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维修服务、仪器设备搬迁服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科研测试服务等职责范围相关的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申购审核、合同审签。
6.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和 40 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经费统筹规划工作;负责统筹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及共享基金管理。
7.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与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工作。
8.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放射源的购买审批与登记备案工作,对其存放、使用与处置等环节进行技术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校内实验过程危险“三废”处置的管理与监督。
9.负责学校特种实验设备(含电梯)技术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学校特种设备(含电梯)购买与变更的技术安全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
10.负责全校实验室与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11.负责统筹农场土地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农场日常维修维护、水电供给保障、小规模水土流失治理及土地整治等工作;为学校涉农学科的教学、生产实习和科研试验项目提供基地服务管理;协助学院和科研单位(课题组)在农场进行科技成果“中试”和展示,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2.负责分析测试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对校内外人员提供测试分析服务和技术咨询;负责学校分析测试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开设大型仪器设备分析检测技术的相关课程。
13.负责实验动物中心建设管理;负责管理全校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场所;负责监督全校实验动物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宣传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校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负责对校内外提供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相关技术、检测服务;负责实验动物相关设施资质认证;负责全校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及资质认证。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