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中心):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技工作管理规定和实验室有限开放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实验室运行实际和做好开学准备,经研究决定恢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与巡检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准入登记与运行状态;
2.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等涉危涉爆实验物品的使用与存放状态;
3.大型仪器设备和高温、高压及高速旋转设备使用与维护状况;
4.实验室废弃物收集与存放状态,过期与废弃试剂及时清理;
5.实验动物场所使用与安全管理状态,实验动物尸体与脏器规范处置;
6.未开放实验室全面排查水电线路、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充分做好开学准备。
二、工作安排
1.4月20日前,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台账报送到邮箱48282700@qq.com;
2.4月13-24日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检小组现场检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