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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0〕036号

时间:2020-03-25 12:15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细化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保证学校开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对教学、科研设备进行全覆盖检查;如有急需维修的仪器设备,请在仪器设备维修系统中集中进行维修申报。现将仪器设备维修、报账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申请及报销

1)维修经费申请

各单位在国资系统中在线提交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2)维修经费资助范围

单台(套)维修经费在2000元(含)以上的本科实验教学设备和单台(套)维修经费在5000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

3)维修经费资助额度

根据学校财力和仪器设备维修的实际使用情况审批维修方式,资助费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维修费总额的50%。已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化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优先安排维修。

4)维修经费报销

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维修完毕,在线提供相关的维修资料后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完善报账手续。

为配合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凡经审批同意维修的仪器设备,必须在申请当年内完成报账手续。凡经审批同意维修的仪器设备,在申请年度内未报账的,学校不再支付配套维修经费。

2.仪器设备维修在线提交流程及相关要求

1)仪器设备维修系统登录方法为:(1)学校主页(www.swu.edu.cn)→ “校内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一站式服务门户→业务导航→“国资系统”→“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中选择“个人业务”→资产业务办理→维修业务,在维修业务列表中选择需要维修的设备在线提交维修申请。(2)学校主页(www.swu.edu.cn)→机构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事大厅→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校内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中选择“个人业务”→资产业务办理→维修业务,在维修业务列表中选择需要维修的设备在线提交维修申请。

2)仪器设备维修系统填写相关说明:

(1)单台(套)维修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二级单位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西南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论证表》(维修论证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维修申请人在维修业务网页上打印下载)并上传。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进行审核,单台(套)维修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收到维修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论证,并将审核结果(包含是否同意维修、实验设备处维修支付比例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在线反馈回维修申请人的维修业务中。

(3)各单位收到同意维修的审批意见后,按要求线下组织维修。维修经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需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签订仪器设备维修合同。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维修人将维修发票、验收报告(报告表格系统自动生成,维修人在维修业务网页上打印下载,二级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盖章)上传至国资系统。

(4)维修申请人凭维修合同(维修费达5万元及以上,下同)、维修发票、验收报告、财务系统报账预约单(维修费用全额预约)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学校支付的维修费额度。

(5)维修申请人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签字的报账预约单、维修发票等资料到财务报账。

3.其它

如有疑问,请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周志云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4566;技术支持联系人:吴成春,联系电话:1532891920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