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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西大实设〔2020〕034号

时间:2020-03-06 11:18 浏览量:

各学院(部):

在学校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新形势下,为持续改善和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装备条件与水平,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根据《西南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西大实设〔2016〕9号)精神,并结合2018-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下达额度和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核心,全面推动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在保障实验室条件满足本科实验教学基本需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以推进实验室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申报内容及提交材料

(一)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按照“西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要求填报。

(二)各申报单位根据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填报2022、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简表(附件2和3),作为今后同类项目申报的依据。

(三)2021、2022、2023年购置设备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参考规格型号等请填报附件4。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申报建设项目质量。各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申报书”是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的直接依据。

(二)学院(部)应根据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实行项目库管理,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对专业实验环节的要求,体现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适应性。

(三)申请项目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不支持家具、标本、耗材等),要综合考虑资源共享和利用,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参数配置和预算价格,避免资源浪费。单价为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要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并附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5),原则上不支持单价为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四)各学院按照实验室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年度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按项目建设计划执行,确保立项项目的严肃性。凡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和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和变更的需按原程序办理,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本规划是申报2021-2023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的依据,各学院编写时要尽量细化各类信息,如设备名称、技术参数、价格等,做好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询价工作,特别是2021年计划建设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更应细化相关信息。

(二)根据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和学校统筹规划,从2020年开始,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若干建设项目组成项目库,不再采取以往每个项目核减后全部予以支持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对于申报项目充分论证。

(三)无实验教学大纲(最新版)支撑的申报项目不予支持立项。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各单位“申报书”(一式一份)应于2020年3月30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文档发送至540175115@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注:疫情期间需领导签署意见的地方,可提供有关领导审核意见截图,疫情结束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存档。

(二)2020年4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三)2020年4月30日前,反馈专家审核意见,各学院(部)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建设项目内容及经费执行方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复核。

联系人:张国娜 联系方式:023-68250553

附件:1. 西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 2022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简表

3. 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简表

4. 2021、2022、2023设备购置明细表

5. 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3月6日

附件1. 西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2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简表.docx

附件3.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简表.docx

附件4.2021、2022、2023年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附件5.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