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设备维修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西大实设[2018]071号

时间:2018-11-29 16:10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提高学校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和管理服务能力,方便教职员工申报仪器设备维修业务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验设备处)拟在学校启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现将维修流程及操作事宜说明如下:

1.系统登录方法

(1)学校主页(www.swu.edu.cn)→ “校内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一站式服务门户→业务导航→“国资系统”→“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中选择“个人业务”→资产业务办理→维修业务,在维修业务列表中选择需要维修的设备进行提交。

(2)学校主页(www.swu.edu.cn)→机构部门→设备处→办事大厅→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校内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中选择“个人业务”→资产业务办理→维修业务,在维修业务列表中选择需要维修的设备进行提交。

2.设备维修流程

(1) 登录维修系统后,维修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维修申请单,单台(套)维修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二级单位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西南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论证表》(维修论证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维修申请人在维修业务网页上打印下载)并上传。

(2)实验设备处对各二级单位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进行审核,单台(套)维修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实验设备处收到维修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再次进行论证,并将审核结果(包含是否同意维修、实验设备处维修支付比例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反馈回维修申请人的维修业务中。

(3)二级单位收到同意维修审批意见后按要求线下组织维修,维修经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需到实验设备处签订仪器设备维修合同。维修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维修人将维修发票、验收报告(报告表格系统自动生成,维修人在维修业务网页上打印下载,二级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字盖章)上传至网上。

(4)维修申请人凭维修合同(维修费达5万元及以上,下同)、维修发票、验收报告、财务系统报账预约单(维修费用全额预约)到实验设备处审批学校支付的维修费额度。

(5)维修申请人凭实验设备处审批签字的报账预约单、维修发票等资料到财务报账。

3.设备维修系统试运行说明

(1)本次系统试运行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22日,本年度财务系统关闭期间,维修系统关闭并进行升级。

(2)试运行期间申请维修的设备,请在12月22日前维修并完成报账工作;若在此期间不能完成维修报账的,将安排在下学期进行报账,具体报账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试运行期间维修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实验设备处周志云老师,联系电话: 68254566;技术支持联系人:吴成春,联系电话:1532891920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设备维修流程图:

说明:

1.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申请范围:(1)单台(套)维修经费在2000元(含)以上的本科教学设备;(2)单台(套)维修经费在5000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已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化服务平台的设备优先安排维修。

2.单台(套)维修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收到维修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再次论证。

3.本次维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维修费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