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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0〕054号

时间:2020-06-24 17:09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辐射安全管理,现组织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单位自查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情况、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法律法规执行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检查条目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表》(附件1)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台账》(附件2),并在每张表头加盖单位公章。

2.6月29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南区行政楼(文俊楼)204办公室。

工作咨询

联系人:付丽娜

联系电话:6825273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一-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表.docx

附件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