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西南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实施细则》(西大实设〔2025〕156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期仪器设备维修评审资助工作的通知》确定的资助原则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2026年第二期仪器设备维修资助申请予以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依据维修经费资助原则,经专家评审,拟资助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55台(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具体维修资助金额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一)请受资助设备所在单位或领用人,尽快按照仪器设备维修流程在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系统提交维修申请,并在本通知发布一个月之内(202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设备的维修及财务报销工作,超过时限则资助额度将被取消。
(二)无测试共享收入的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原则上学校暂不资助。请暂未获得学校维修资助的设备,由所在二级单位尽快自筹经费完成维修。
联系人:李朝明 吴彦霞
联系电话: 68366238
附件:西南大学2026年第二期仪器设备维修资助清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