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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技术系列第四轮岗位聘用补聘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6〕37号

时间:2026-04-21 11:48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西校〔2023〕178号)精神和《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用补聘工作的通知》,现启动实验技术系列第四轮岗位聘用补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类别

实验技术岗(教学型/技术型/管理型)

三、补聘程序

(一)补聘原则

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西校〔2023〕178号)(附件1)、《西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2023年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西大实设〔2023〕78号)(附件2,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晋聘,但只能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内逐级补聘。

(二)补聘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第四轮岗位聘用(补聘)个人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审查。未参加过第三轮聘期考核的申请人,以近5年项目成果为聘期考核依据,聘期任务要求不低于《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

3.确定人选并公示

符合补聘条件的人员,由实验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评审推荐,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四、成果要求

1.申请补聘的业务条件、项目和成果均须为任现岗位等级以来正式取得,且正式取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次岗位聘用涉及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学术条件按照《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西校〔2025〕63号)执行;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按照《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试行)》(西校〔2021〕74号)、《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委〔2024〕48号)附件3、4、5执行。涉及相关分类分级标准不一致的,以西委〔2024〕48号文件规定为准。相关政策依据详见附件4。

3.本次岗位聘用涉及的成果归属原则参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25〕63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根据《实施细则》审核后,于5月6日前将个人申请表、汇总表、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推荐考察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建设科(南区行政楼326室),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ysjsk326@163.com。

六、其他说明

1.受工作分工调整等因素影响,实验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成员相应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成员组成报学校审定通过后执行。

2.本次岗位补聘涉及的项目和成果分级分类标准与《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中的成果要求为准。

联系人:周秋菊,联系电话:68250553

附件:1.《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西校〔2023〕178号)

          2.《西南大学实验技术系列2023年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西大实设〔2023〕78号)

          3.西南大学第四轮岗位聘用(补聘)个人申请表(实验技术岗)

          4.政策依据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