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校〔2021〕267号)、《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西校〔2019〕4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存在以下突出安全隐患情形的实验室,实行“即查即封停”举措:
1.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缺失。实验室长期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实验人员意识淡薄和违规操作等问题突出。
2.实验室安全事故风险突出。实验室叠加安全风险突出,或存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中列明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
3.涉违法违规行为。实验室危险源购买、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涉违规购买储存使用公安管制类化学品、涉未备案场所饲养和使用实验动物、涉无资质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涉无证运行特种设备和辐射相关设备、涉违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
学校对封停整改的实验室采取“静思期-整改期-验收期”管理,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监管部门处理。“静思期”为实验室师生安全问题反思与安全知识学习期,时长不少于1周;“整改期”为实验室师生举一反三、对标整改期,整改完成向实验设备处申请验收;“验收期”为实验设备处现场验收整改成效,不达标继续整改,验收通过后实验室恢复运行。请全体单位和师生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和风险管控,全力保障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