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有关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精神,激发实验室安全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夯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根基,特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标兵”评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聘用在岗且从事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个人品德优良,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竭力护校”理念,模范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2.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预防、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实验安全文化培育与传播等方面,工作有特色、有业绩、有推广应用价值,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3.评选年度内无实验室安全问责处理(处罚)记录。
三、奖项设置与评选程序
(一)奖项设置
全校评选“实验室安全标兵”8名,获评者予以表彰。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所、中心)推荐1-2名人员参评;
2.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专家、实验室安全巡检专家、教师代表评选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作出表彰决定,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四、工作安排
1.12月12日前,各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并报送参评人材料(附件);
2.12月26日前,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上报材料组织评选并公示结果。
3.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学校对获选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总结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推荐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参评材料真实、客观。
六、材料报送与工作咨询
各单位参评人材料以“单位全称+实验室安全标兵推荐材料+姓名”命名后,电子版(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签章版)钉钉发送至张绿霞老师处,无需提交纸质版。联系人:张绿霞,联系电话:68252730。
附件:西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标兵推荐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