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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仪器共享信息化平台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再次核准的通知-西大实设【2019】092号

时间:2019-11-26 14:50 浏览量:

各学院(部)、所、中心及共享机组:

为大力推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提高设备资源利用率,学校相继出台了《西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6〕730)、《西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19〕55号等管理文件。文件要求我校单价超过4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纳入西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提供服务,实行有偿服务制。

我校定制开发的大型仪器共享系统已运行一年多,系统提供的线上结算服务模式方便了师生使用。我处也多次开展了测试仪器收费标准的收集及核准工作。现根据共享管理需要并结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再次开展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核准工作。

一、收费标准的制定流程

收费标准由机组及所在单位自行核算。具体流程为机组制定、学院审议并公示及上报学校备案三个环节。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坚持不盈利及成本补偿为目的的定价原则。

2.定价分为校内价格和校外价格。校内原则上统一价格,若不统一,院外用户收费价格不应超过院内价格的2倍。校外用户收费价格不应超过校内最高价格的2倍。

3. 系统提供按使用机时收费、按测试样品收费两种收费方式。

4. 校内外定价应考虑同地区、同类高校的收费定价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请相关单位及机组开展收费标准自查工作。若有修改调整的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

2. 针对师生反映强烈,又不进行修改的机组和单位,经核实后在大型仪器年度使用效益考核时扣减相应的指标分数。

联系人:李朝明 联系电话: 6825248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