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共享率、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共享服务体系,学校全面开展院级大型仪器设备实体共享平台(简称“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对大型仪器设备实行集中统管,提高开放共享水平。
大型仪器设备所在二级单位都应建立平台。学校新增20万元及以上设备只放在各平台进行管理和共享,没有平台的二级单位见附表。
学校对平台分档管理,鼓励平台提升档次水平。学校对A档及以上平台,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费资助比例至80%、减半核算其公房使用面积、优先配备实验技术人员等。
经对已有平台考核、新建平台评定,决定保留、新增共20个平台,名单见附表。
平台依托单位应做好平台规划及设备统筹管理,做好设备共享服务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附表:未建及已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体平台单位名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