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填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3),并将考核材料纸质文档(1份)于2019年1月9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南区行政楼207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105674157@qq.com。
为提高工作效率,2018年度考核报告最终报送方式改进为网络报送形式,账户和密码后续会发给各示范中心,届时请登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sfzx/),使用账户和密码将考核通过的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电子件(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上传至系统,相关操作指南见系统内部说明。
联系人:田 红 毛 莲 联系电话:023-6825055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