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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单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工作通知--西大实设[2019]006号

时间:2019-03-07 17:31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所、中心):

根据2019年3月学校“校园安全例会”精神,结合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教训及教育部与重庆市教委关于高校校园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化落实《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西校[2019]41号)文件精神和安全责任,现要求二级单位自2019年春季学期起建立本单位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开展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按年度建立自查台账,在明确责任与措施实施整改的同时,动态监管隐患整改进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自2019年3月起,各相关单位按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体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隐患整改责任人与措施、整改进度等以台账方式登记,自查台账可根据自身实际参照《西南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模板》(附件1)设计并制作;

2.各相关单位每月根据自查台账和隐患整改成效制作自查工作简报,并向单位全体教职员工通报;

3.各相关单位党政联席会根据自查台账和隐患整改重难点,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实验室安全问题和工作措施;

4.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组成员职责,并由该工作组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二、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方式

1.3月起,各相关单位针对全体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台账和工作简报;

2.4月起,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巡查时,先检查各单位每月的自查台账与工作简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健,联系电话:023-68252730。

附件1-西南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模板.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