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对各单位需在2019-2021年度完成采购的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集中申报、集中论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报材料及未通过论证的设备,学校将不列入当年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论证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19-2021年度的实际需求和设备预算经费情况,认真组织并按需求紧迫性分年度分别排序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据此于2019年4月集中对2019年拟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可行性论证工作。
二、预算事宜
各单位2019年度的大型仪器设备初步预算经费额度按照不超过2018年设备预算经费额度(含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经费、“双一流”建设经费和学科平台建设经费等)的2倍进行规划(人才引进经费渠道项目不受限制),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经费额度分别按前一年的2倍进行规划。
三、材料报送
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申请汇总表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之后不再受理当年计划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申请汇总表和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单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57663052@qq.com。联系人:周志云,联系电话:68254566。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汇总表
2.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
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申请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