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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1〕039号

时间:2021-03-02 17:32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有效防控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本学期常态化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各项工作,务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实验室安全问题和工作举措,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工作内容

1.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课题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本科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等对各级各类实验室拟开展的实验项目(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针对危险物品或危险操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审核制度,严格防控实验安全风险。

2.务实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每月1-20日开展覆盖全体实验室、全部危险源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监查实验室安全运行状态、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与燃爆类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废弃物、气体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与使用情况,以及近3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未达要求的地方,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登记自查台账,自查台账能反映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与结果,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3.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宣传。制定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方案并实施,重点结合近期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并通过院务信息栏、网页或微信工作群等加大实验室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4.规范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与规范处置,有毒易燃爆危险废弃物重点管理并及时转移,实验室废弃物堆放点要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和配置必要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严禁直排或私自处理实验室废弃物。

5.加强高危实验安全监管易燃爆危险化学品存储室、辐射安全场所、实验动物与病原微生物使用场所、涉危设备与大型机械使用场所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相应场所应做好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上墙、人员与物资出入登记、日常安全检查登记等工作,密切关注高危实验室安全运行状态。

三、工作安排

1.每月25日前,各单位将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台账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科,报送方式:自查台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56887@qq.com

2.每月20-30日,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巡检专家开展实验室抽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或久查未改安全隐患经研判后全校通报;

3.危险化学品、辐射安全和实验动物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