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2〕 106号

发布时间: 2022-10-11 17:28:55 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2022〕2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校本部与荣昌校区全体二级单位

、工作时间

2022年10月11-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实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实验室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切实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和消除隐患。

2.各单位严格按照《西南大学二级单位二十大期间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并重点组织好实验室及危险源信息排查更新与登记报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实验室现场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1.实验室及危险源信息排查、更新与登记报备

对象:全体二级单位

内容:各单位按照本次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教学科研场所和实验室危险源,根据《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西大实设〔2022〕75号)和本单位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细则,科学认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10月31日前向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报送《西南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信息登记表(2022)》(附件2),并对需要重新制作实验室安全信息栏的实验室进行标注。

2.教育部实验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对象:2022年受检二级单位

内容:相关二级单位根据《2022年高校实验室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附件3),对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整改要求,确保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长期保持。

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对象:涉及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储存与处置的二级单位

内容:各单位按照本次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组织全体实验室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根据全面盘点结果集中整治账实不符情况,10月31日前提交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危险化学品存量与位置分布统计表》(附件4)。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对象:全体二级单位

内容:各单位按照本次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结合2022年9月实验室安全巡检共性问题,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实验室场所与安全防护设施、气体钢瓶、仪器设备、实验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与病原微生物等工作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避免“反复整改、反复出现”,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回头看”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检查

1.全面巡检

检查时间:2022年10月13-30日

检查人员:实验室安全巡检专家组、校级实验室安全督导员

检查对象:全体二级单位

2.学校抽检

检查时间:2022年10月11-14日(时间待定)

检查人员: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检查对象:随机抽选

六、工作咨询

联系人:卢坤、杨蕊、张绿霞、刘颖

联系电话:68252730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西南大学二级单位二十大期间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方案.docx

附件2:西南大学二级单位实验室信息登记表(2022).xlsx

附件3:2022年高校实验室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pdf

附件4-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相关材料(总).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