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整治暨集中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通知-西大实设〔2021〕186号

发布时间: 2021-11-30 17:29:17 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场所环境安全,现开展2021年辐射安全专项整治暨集中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校本部与荣昌校区全体二级单位、校医院

二、工作时间

2021年11月30日-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工作,对照《西南大学辐射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8〕117号)全面排查实验室涉辐工作情况,查清涉辐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2.各单位严格按照《西南大学2021年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的对象、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换发准备工作。

四、工作内容

1、辐射安全专项整治

全体二级单位、校医院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全面排查本单位辐射工作相关情况,并于1210日前报送《西南大学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任务清单》(附件2)。

2、报送2021年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涉辐单位和校医院填报《西南大学2021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附件3),并于1231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3、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

涉及储存、使用未经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校医院,详实填报《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附件4),并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名单参考附件5)。相关材料于1217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4、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

学校将于12月中旬组织2021年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于1210日前报送《2021年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人员信息回执单(附件6)。

五、工作检查

学校将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单位辐射安全自查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0-30日

检查人员:实验室安全巡检专家组

检查对象:全体二级单位

六、材料报送与工作咨询

材料报送:本通知“工作内容”中要求提交的工作材料以单位为整体统一报送,其中附件2和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和附件6仅需提交电子版。此外,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所需的辐射工作人员资质或学历证书复印件、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所在单位辐射安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换证支撑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290124430@qq.com,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南区行政楼323办公室。

工作咨询:张绿霞,6825273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西南大学2021年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附件2:西南大学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任务清单.docx

附件3:西南大学2021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doc

附件4: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docx

附件5:2021年西南大学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参考名单.docx

附件6:2021年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人员信息回执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