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安排,为切实管控实验室以醇基液体(如甲醇、乙醇、丙醇或其他醇类等)作为燃料的安全风险,现组织开展实验室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体二级单位。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实验室醇基液体燃料存储及使用情况,切实加强实验室醇基液体燃料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保障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安排
6月13日前,各单位全面排查本单位实验室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情况,填报《实验室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及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提交至南区行政楼32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通过钉钉发送至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科刘颖老师处。
四、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023-68252730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