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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西大实设〔2025〕37号

时间:2025-05-22 09:32 浏览量:

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保障实验室及楼宇公共区域(含楼宇过道、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安全有序,结合学校实际,特组织实验室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实验室内:科学规划实验功能区并留足设备安全作业间距;设备安装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堵塞室内消防通道、不妨碍配电箱应急操作、不与临近物品形成叠加安全风险;设备额定功率与电路容量匹配,严格执行设备保护接地并合理配备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设备功能状态,规范张贴安全标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等,重点监测加热设备、特种设备、不间断供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设备操作规范培训,强化应对设备突发故障、电气火灾扑救的技能。

       2.楼宇公共区域:楼宇公共区域严禁放置加热设备(烘箱、马弗炉等)、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气瓶等)、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其他设备原则上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确因实验室内场地限制或设备尺寸无法通过门体等客观原因的,须严格遵循单侧靠墙固定摆放原则,并留足1.5米及以上净宽的消防通道,且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紧急照明灯等关键点位,同时须充分考虑公共区域电路负荷、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设施配备、设备散热等基本安全运行要求,未达安全条件处严禁安装设备。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安全隐患整治内容

       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设备安全准入审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技术安全论证与资质审核,购置符合安全认证标准、技术性能合格的设备;根据实验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系统整治设备安全操作空间不足、安全标识张贴不到位、运行环境不达标、电路容量不匹配、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问题,移除楼宇公共区域放置的加热设备、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闲置设备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妥善管理和处置,留足1.5米净宽消防通道,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闲置设备整治内容

       各二级单位根据《西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西校〔2024〕71号),做好闲置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严禁将闲置设备堆放在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学校将开展长期闲置仪器设备清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建设西南大学线上公物仓平台,以便高效开展闲置仪器设备调拨和处置。请各二级单位以学校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盘查本单位长期闲置仪器设备并填报《西南大学XXX学院(部、所、中心)闲置仪器设备清单》。

       对于已达到报废年限且满足报废条件(无法使用、无维修价值等)的设备,请各单位按照设备报废流程,在国资系统提交报废申请,并于2025年6月27日前报送《西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

      《西南大学XXX学院(部、所、中心)闲置仪器设备清单》和《西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表》纸质版报送至南区行政楼33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95466581@qq.com。

       三、相关工作咨询方式

       1.安全工作方面:张绿霞,68252730

       2.仪器设备工作方面:何逸帆,68253319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大学XX学院(部、所、中心)闲置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