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气体钢瓶,降低实验室安全隐患,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学校近期将集中处置一批废旧气体钢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范围
(一)实验室自行购置的,达到报废年限不再使用的气体钢瓶。
(二)实验室租赁使用的气体钢瓶不属于本次集中回收处置范围内,由使用单位联系气体供应商回收处置。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西南大学2025年拟报废气体钢瓶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材料5月9日前交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33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72294058@qq.com。(备注:有毒气体的废旧钢瓶请特别注明。)
联系人:刘翠平、联系电话:68252488
何逸帆、联系电话:68253319
附件:西南大学2025年拟报废气体钢瓶统计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