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盘点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完成整改工作单位
2024年度资产清查抽查复盘单位,包括: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教务处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对外联络办公室、档案馆、校史馆、博物馆、创新创业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水产学院、动物医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学部、文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药学院、柑桔研究所、中国新诗研究所、人工智能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西塔学院、体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工程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食品科学学院。
二、整改工作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23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二级单位参照《2024年度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盘点问题整改方案》(附件1)完成本单位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问题整改工作。并根据复盘抽查报告梳理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完成本单位资产盘点问题整改及销项。
(二)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本单位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整改结果报告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设备与家具管理科(南区行政楼338办公室)。
联系人:汪宇京:68250376
四、其他说明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的基础保障。今后学校将资源配置与各单位设备家具类资产管理水平与情况进行挂钩,希望相关单位不断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让国有资产更加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4年度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问题整改方案
2. 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清查盘点问题的整改报告(模板)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