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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制类化学品(易制爆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4〕27号

时间:2024-04-10 08:49 浏览量:

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国家及公安部门有关易制毒及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监管法规及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制类化学品采购与使用行为,现组织开展管制类化学品从业人员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涉及购买使用易制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管制类化学品从业人员向公安部门备案是合法采购与使用的必要前提,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具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与使用需求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核对已备案信息或新申报备案。本次备案结束后,未备案教职工不具备管制类化学品采购权限,不得从事管制类化学品相关实验活动;完成备案的教职工将自身从业资格授权他人采购及使用管制类化学品时,需承担被授权人管制类化学品采购与使用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须谨慎授权并全程监管被授权人相关行为。

三、工作内容

1.2024年4月9日前已在公安监管系统备案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员按照《管制类化学品从业人员备案名单》(钉钉定向发送至安全员)组织核对已备案信息,重点核对“备案资格确认”栏目。

2.4月9日前未在公安监管系统中备案、具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与使用需求的教职工,主动到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处填报备案信息,填报流程为:《管制类化学品从业人员备案名单》中新增人员信息并签字→填写《西南大学管制类化学品(易制爆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及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按“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格式创建文件夹,文件夹中存放证件照片)。

3.进行备案的教职工,须在2024年4-5月间择时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填报备案信息时需同步选择培训时间),未参加培训者不予备案。

四、工作安排

2024年4月15日前,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员将经相关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管制类化学品从业人员备案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南区行政楼323、324办公室,并将名单电子版以及新增备案人员信息汇总文件(含信息登记表及证件照片)发送至872881013@qq.com。

五、特别说明

1.本次备案工作仅面向北碚校区、荣昌校区相关单位及教职员工开展,科学中心、宜宾研究院等机构按属地管理要求及自身监管机制自行开展。

2.荣昌校区管制类化学品须在校区危险化学品库房申购与领用,但校区二级单位具管制类化学品使用需求的教职工应参加本次备案工作,取得从业资格。

六、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6825273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10日

附件-西南大学管制类化学品(易制爆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