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9〕72号)要求,学校决定对各单位需在2020年度完成采购的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集中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论证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并按单位需求紧迫性排序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申请汇总表》(附件1)和《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不受理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2.请各单位必须以2019年7月4日财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申报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的通知》的申报材料为依据,当时未申报的大型仪器设备(引进人才项目除外),不纳入本次论证申报范围。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于2019年10月——11月组织专家集中对2020年拟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可行性论证工作。
3.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申请汇总表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之后不再受理2020年度计划采购的大型仪器设备申请。申请汇总表和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单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办公室(南区行政楼206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57663052@qq.com。联系人:刘翠平、周志云、,联系电话:68254566。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