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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大实设〔2020〕170号

时间:2020-11-20 15:06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辐射场所环境安全,现开展2020年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校本部与荣昌校区全体二级单位、校医院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工作,对照《西南大学辐射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8]117号)全面排查实验室涉辐工作情况,查清涉辐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演练并配置适宜的安全防护设施与用具,同时妥善保管辐射安全工作相关资料与档案。

3.严把射线装置的申购与报废关口,严守辐射工作场所管理规定,一经发现未经许可购买射线装置、变更辐射工作场所和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时,学校将依据《西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西校[2019]41号)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行政部门处罚。

三、工作内容

按照《西南大学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任务清单》(附件1)全面排查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申购、使用、变更等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剂量监测等情况,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与防护设备运行情况及场所变更情况。

四、工作安排

1.1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辐射安全自查并提交《西南大学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任务清单》(附件1),提交方式为:电子版发送至linafu@sw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南区行政楼323室;

2.11月23-27日,学校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3.11月23日-12月21日,根据自查结果,结合学校安全检查情况组织整改,提交整改工作材料。

4.12月31日前,涉及辐射安全的单位根据整改结果提交《西南大学2020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5.学校复查整改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付丽娜,联系电话:68252730,15856027974。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西南大学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任务清单.docx

附件2-西南大学2020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