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最新动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全面启动进口试剂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政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常态防控下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力量全面排查登记,并配合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实验室排查2021年1月1日以来购入的进口生物与化学试剂,对查证的进口试剂进一步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登记《进口试剂购买、储存、使用排查登记表》(附件1),同时停止进口试剂的使用并封存待进一步处置;
2.各单位对实验设备处在化学品安全管理平台筛查到的进口试剂购入信息进行定位复查核实,查证属实的登记《进口试剂购买、储存、使用排查登记表》,同时停止进口试剂的使用并封存待进一步处置;
3.各单位向师生宣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倡议近期减少或不购买进口试剂与实验用品,如有不良症状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工作安排
1.1月18-20日,实验设备处排查全校进口试剂购入情况,并实时反馈各单位安全员;
2.1月18-22日,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全面排查登记信息,并在22日12点前将汇总的《进口试剂购买、储存、使用排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30475678@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提交至南区行政楼323。
四、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立新、杨蕊、付丽娜
联系电话:68366206,6825273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进口试剂购买、储存、使用排查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