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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验收阶段采纳采购结果公告数据的说明-西大实设〔2021〕046号

时间:2021-03-19 11:18 浏览量:

各单位:

为简化采购业务流程,方便广大老师办理采购相关业务,学校上线了新的采购信息化平台。自即日起,凡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主页发布了采购结果公告的设备购置项目,在验收阶段不需要提交《自购审批意见截图》、《自购设备论证会议纪要》等材料,一律以采购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或输出pdf文件代替。但请各单位在录入采购结果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采购结果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设备验收和资产入固。

特此说明

PDF输出示例

网页截图示例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