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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西大实设〔2021〕044号

时间:2021-03-11 15:16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和学校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发展现状,以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规范和加强示范中心建设。在示范中心满足本科实验教学基本需要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信息建设、示范与交流等方面建设,以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和共享,发挥其示范与辐射作用。

二、建设对象

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建设内容

各申报单位建设内容可参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内容中的实验教学改革,将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实验教学项目。

四、其他要求

1.各示范中心要紧扣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探索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各示范中心及学院(部)对所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

3.学校根据申报内容,于年底与教育部同步进行年度考核。

五、工作安排

1.各单位组织填报《西南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电子档发送至540175115@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书进行PPT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反馈专家审核意见,各申报中心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建设项目内容及执行方案,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复核。

联 系 人:张国娜

联系方式:023-68250553

附件:西南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报书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11日

西南大学2021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