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务部《关于做好2023年年终关账和决算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障各单位及教职员工相关经费使用权益,现对化学品安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23年年终结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结算对象
1.涉及学校2023年12月31日回收结余资金的订单(回收经费号以财务部通知为准);
2.平台未完成付款结算的2022年及以前历史订单(以下单时间为准,下单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
3.因平台系统故障在2023年11月16-30日间师生已确认收货但被平台自动付款的订单。
二、工作安排
1.12月5日前,各平台用户核查2023年11月16-30日间因系统故障自动付款的订单,如对自动付款有异议,及时通过钉钉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刘颖老师沟通。
2.12月10日前,各平台用户核对平台“待付款”订单是否达到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尽快在平台手动确认付款。
3.12月15日前,平台供应商发起结算,并将纸质版结算材料寄送至南区行政楼323室,或电子版结算材料(仅限开具电子发票的)发送至872881013@qq.com。
4.12月15日后,针对平台未完成付款结算的2022年及以前历史订单,由平台管理人员统一做取消订单、释放经费处理,订单取消后涉及的相关付款报销事宜由相关用户自行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工作咨询
咨询联系人:刘颖,023-68252730。
特此公告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1日